適用範圍
1. 各種磚、石、混凝土結構的建筑物如:地下室、地下倉庫、地鐵、礦井,隧道、人防工程、水庫大壩、蓄水池、水渠、游泳池、水族建筑和防水處理系統等防水、抗滲及滲漏治理。
2. 廁浴間、廚房等防水和滲漏治理。
3. 不宜在舊有機防水層上直接接觸使用。
施工工藝
1. 基層處理:首先除去基層表面附着的粉塵、油脂、鬆散物等,使基面乾淨、堅實 (無粉層、空鼓 等),並適當濕潤基面以不出現積水為宜,對於表面太光的基層應適當鑿毛,以增加與防水層 之間的粘結力。
2. 止水處理:若基層上有快速涌水的點或線,宜先用快速堵漏劑作止水處理。
3. 防水層施工:將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漿料與水按1:0.3~0.35比例調成均勻無顆粒的膏狀,靜置讓其熟化3~5分鐘再攪拌均勻,在需做防水層的基面上用刮板或抹刀刮(抹)淨漿1.0mm厚 並壓實,待第一層有硬度(手按無印)時再刮(抹)第二層,厚度約0.8mm。表面可用刷子 或排筆收光,也可在第二層有硬度后再用刷子或排筆塗刷一層稀漿 (防水漿料:水=1:0.5) 表面灑水養護三天即可。
技術參數
外觀:粉狀無結塊 凝結時間:初凝(分鐘)≥20 終凝(小時)≤24
淨漿7天抗壓強度≥12.0MPa 淨漿7天抗折強度≥2.80MPa
7天抗滲強度淨漿≥1.2 MPa 塗漿≥0.4
28天抗滲壓力≥0.8MPa 抗滲壓力比≥200%
凍融循環,-15~20℃,25次無變化 ; 耐熱性100℃,5小時無變化
7天粘結強度≥1.4MPa
注意事項
1. 使用時不得摻加水泥、砂、石及其它材料。
2. 冬季施工溫度低於5℃時需用35℃水拌和。
3. 夏天高溫度下施工要防止過度失水,最好用塑料薄膜覆蓋養護。
4. 新施工的砂漿或混凝土面養護達七天后方可刮(抹)防水層。
正常用量
每平方米使用1.6~2.0kg粉劑。
執行標準
本產品執行GB18445-2001《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漿料》標準。
保存方式
存放于陰涼乾燥處,未啟封可保存一年。
包裝規格
25kg/袋 5kg/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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